來源:中國經營報

  本報記者 陳晶晶 北京報道

  面對歷史債務問題,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安保險”)正在加緊變賣資產。

  公開信息顯示,長安保險所持有的匯友財產相互保險社(以下簡稱“匯友相互”)約16.67%股權,將于2024年9月23日10點拍賣,起拍價7413.7萬元,為評估價的七折。

  有知情人士向《中國經營報》記者透露,折價出售資產用來償還舊債,是為解決長安保險信用保證保險業(yè)務的歷史遺留問題。此前,因涉足“P2P”履約保證保險導致合同糾紛,長安保險目前共有4.19億元及債務利息或相應價值的其他財產被法院強制執(zhí)行。

  記者注意到,除了此次匯友相互股權被拍賣,長安保險旗下還有多項資產已詢價評估,以“消化”風險。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今年以來長安保險的經營情況逐漸好轉,已連續(xù)幾個月實現盈利,其增資工作也已有進展。

  變賣價值資產

  作為我國首批3家相互保險社之一,匯友相互成立于2017年6月,專注于建筑業(yè)保險細分市場,主營業(yè)務有住建及工程領域的責任保險、信用保證保險;住建及工程領域的企業(yè)/家庭財產保險及工程保險;短期健康/意外傷害保險等。

  整體看,匯友相互仍處于發(fā)展階段,保費規(guī)模并不大。根據年報,2017年—2023年,匯友相互保險業(yè)務收入分別為0.05億元、0.35億元、0.95億元、1.57億元、2.01億元、1.4億元、1.29億元。凈利潤方面,2017年—2023年,分別為-0.31億元、-0.22億元、-0.06億元、0.14億元、0.22億元、0.02億元、0.11億元。

  最新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匯友相互實現保險業(yè)務收入約0.77億元;凈利潤678萬元。二季度末,其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 820.05%、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824.43%,認可資產約10.39億元,認可負債為4.51億元,實際資本為5.88億元,最低資本為7133.22萬元。

  作為股東之一,長安保險對匯友相互的出資額為1億元,以2024年6月30日為評估基準日來看,長安保險所持有的匯友相互16.67%股權的評估價為約1.06億元。

  據拍賣公告披露,長安保險持有的匯友相互16.67%股權已處于司法凍結狀態(tài),凍結期3年,自2023年5月24日起至2026年5月23日止。

  本次拍賣還采取了設有保留價的增價拍賣方式,保留價與起拍價一致。至少需要有一位競買人報名并出價不低于起拍價,才能達成交易。拍賣活動還設置了延時出價機制,在拍賣結束前的最后5分鐘內,若有競買人出價,拍賣將自動延長5分鐘。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最有價值的匯友相互,目前長安保險還有多項其他資產等待出售償還債務。

  根據第三方信息平臺企查查,長安保險所持有的蕪湖芯厚云智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3%、長安保險銷售有限公司100%、上海保險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0.45%等股權,以及北京、天津、武漢等地部分房產陸續(xù)進行詢價評估。

  此外,長安保險位于天津市津南區(qū)咸水沽鎮(zhèn)光明南里2-2-501的不動產,也即將在2024年10月8日10時至2024年10月9日10時被拍賣。

  陷入保證保險業(yè)務糾紛

  記者采訪和調查了解到,長安保險拍賣匯友相互股權還債,主要原因即是與杭州金投行網絡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投行小貸”)的信用保證保險業(yè)務合同糾紛。

  根據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裁定書 【(2024)浙01執(zhí)968號】,因長安保險未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權利人金投行小貸申請強制執(zhí)行,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3日依法立案執(zhí)行,執(zhí)行金額為約4.19億元及債務利息。

  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民事一審裁定書【(2019)蘇0591民初12775號之三】、【(2023)浙01執(zhí)1號】等多份判決書顯示,長安保險與金投行小貸開展信用保證保險合作最早在2016年。彼時,雙方就互聯網投資理財服務業(yè)務合作事宜,簽訂了《業(yè)務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合作協議》)和三份補充協議。

  《合作協議》簽訂后,長安保險及長安保險蘇州市中心支公司與金投行小貸開展合作,即由金投行小貸通過其金投行平臺撮合借款,長安保險對借款承保履約保證保險。

  需要注意的是,在賠償處理方式上,《合作協議》約定,金投行小貸有權根據出借人(即被保險人)在借款協議中的授權,向長安保險發(fā)出理賠申請,以啟動理賠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向保險人申請索賠、簽訂相關索賠資料以及代收理賠款。同時,在“貸款履約保證保險”責任范圍內,長安保險方面不得拒絕足額賠付借款人應償還但未償還的融資本金和利息。

  法院也認為,金投行小貸與出借人之間就保險理賠問題所形成的是委托關系,即在借款人(融資人)出現違約的情形下,出借人可委托金投行小貸向長安保險主張理賠。

  在合作期間,長安保險蘇州市中心支公司承保的貸款履約保證保險發(fā)生了大量保險事故,根據《合作協議》約定,金投行小貸向長安保險及其蘇州市中心支公司送達了保險理賠數據,但長安保險方面未按照《合作協議》約定啟動保險理賠程序并及時賠付。據此,金投行小貸將長安保險方面訴至法庭,要求長安保險方面履行賠付義務。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法院判決書,雙方在合作期間,還曾調整合作內容與協議。

  合同糾紛民事管轄上訴裁定書【(2020)浙01民轄終1號】披露,因監(jiān)管政策調整,為滿足合規(guī)要求,長安保險和金投行小貸于2018年3月9日簽訂了《擔保機構責任保險業(yè)務合作協議》,對業(yè)務模式進行調整,改由擔保機構對借款進行擔保,長安保險承保擔保機構責任保險。

  此后不久,由于金投行平臺小額借款項目的逾期金額較大,雙方于2018年11月13日簽訂了編號為jtx-ca-201811的《協議》,針對雙方合作的全部金投行平臺小額借款項目,就逾期項目的借款資金墊付、理賠事宜進行了約定。

  《協議》載明:“截止到2018年11月13日中午12點整,甲方推薦的借款項目在金投行平臺余額還有八億元以上”。

  對于此事訴訟多年原因以及更多相關違約細節(jié)等,金投行小貸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該事件目前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相關情況以公告為準?!?/p>

  另據長安保險2023年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披露,關于與金投行小貸公司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公司采取了保全措施:凍結了公司2000萬元存款,查封了四處不動產,凍結公司持有的相關機構股權;以3.7億元為限,還凍結了公司在招商資管睿創(chuàng)F0F57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項下的所有款項。

  仍在“消化”歷史遺留問題

  實際上,作為最早一批在互聯網進行布局的險企,長安保險曾一度迎來過高光時刻,后續(xù)卻因互聯網金融“P2P”違約事件而跌入低谷。

  公開資料顯示,長安保險是以責任保險為特色的綜合性財產保險公司。2016年起開展信用保證保險以后,凈利潤迅速下滑,2016年凈利潤為860萬元,到了2017年,凈利潤由盈轉虧,為-1.95億元。

  自2018年起,互聯網金融平臺違約潮起,受此事件所累,長安保險信用保證保險出現大額賠付,不得不計提損失,2018年當年凈利潤出現巨額虧損,達-18.33億元。

  長安保險在2018年年度報告中也詳細披露稱:“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凈資產-10.22億元,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185.93%、-185.93%。這些事項或情況表明存在可能導致公司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重大不確定性?!?/p>

  從2018年后,長安保險連續(xù)虧損。2019年—2022年,長安保險凈利潤分別為-0.58億元、-1.31億元、-1.13億元、-4.68億元。

  長安保險第一大股東國厚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厚資產”)公告披露稱,2023年,長安保險歸母凈利潤為-7.66億元,發(fā)生重大虧損;凈資產為-8.63億元,已經資不抵債。

  2023年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自2023年一季度以來,長安保險風險綜合評級評價為D級,主要原因是公司留存收益為負,核心資本不足,可資本化風險大等。

  “隨著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持續(xù)不足,公司業(yè)務已受到較大影響;同時,監(jiān)管將對公司采取相應的監(jiān)管措施,可能會造成2023年度保險業(yè)務進一步大幅下降,保費資金流入也將大幅下降。目前公司投資資產中可變現的流動性資產比例較低,公司2023年度整體流動性風險相比以往年度持續(xù)且大幅增加?!遍L安保險進一步稱。

  其在償付能力報告中還表示,公司正積極推進增資擴股工作,同時檢視在風險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不斷提升公司償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為公司健康發(fā)展提供保障。

  “對于資本嚴重不足的保險公司來說,首先需要補充資本,特別是核心資本,主要途徑應該是股東增資?!庇袠I(yè)內人士對記者表示。

  今年1月底,長安保險發(fā)布公告稱,根據公司實際情況,2023年四季度償付能力信息于2024年2月中旬披露。但截至記者發(fā)稿前,該償付能力報告尚未披露。

  值得一提的是,長安保險部分股權仍存在被質押及被凍結的情況。據長安保險披露,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第一大股東國厚資產已經將持有的長安保險31.68%的股權全部質押;股東北京林氏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及江蘇省高科技產業(y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所持有的3.76%長安保險股權亦被質押。

  此外,據悉,安徽國元金融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元金控”)被委以重任,成為牽頭方,主導長安保險的風險處置工作。

  針對工作進展細節(jié),國元金控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因公司簽署保密協議,不便向媒體透露?!?/p>